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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德钰(68825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和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有 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向股东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召 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董事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任。董事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 3 年后改选董事的股东会选出新任董 事之日止。在每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