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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峰新材(002521)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夏洋)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夏洋) 本人作为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在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诚信勤勉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按时出席公司 2024 年任职期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4 年本人任职 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公司独立董 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勤勉尽职,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在会 议期间,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 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 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