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新材(00252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峰新材"或"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对齐峰新材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 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 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或证券机构 发行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中低风险理财、结构性存款、 收益凭证等产品。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投资额度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