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证券(601136)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关于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首创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 荐机构,对首创证券进行持续督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限已经届满。 国信证券现根据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 项目 | 内容 | | --- | --- | | 保荐机构名称 | 国信证券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