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科技(603125) - 监事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书面审核意见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要求,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 陷。 3.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书面 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