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科技(603125) - 1-1-17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修订实施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