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华新材(301077)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海鸥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沈海鸥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被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星华新材")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诚 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议以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七次,召开股东大会三次。在 2024 年度任期内, 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四次和股东大会二次(其中作为独董董事候选人列席一 次),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的情形,不存在缺席和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阅读并仔细研究,与公司经营管 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