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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象股份(00239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002395DOUBLE ELEPHANT(002395)2025-04-14 08:45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的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三)本公司现任监事; (四)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五)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 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二)最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