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纸业(600103) - 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礼辉先生、冯玲女士、 陈亚东先生、叶莲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11 日 1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礼辉先生、冯玲女士、陈亚东先生、叶莲女士的任职经历以 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 在 2024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