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纸业(600103)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冯玲)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冯玲) 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 六条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本人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 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2024 年,本人作为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 用。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在董事会任职情况 报告期,本人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