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纸业(600103)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纸业"或"公司")2015年非 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经审慎尽职调查,就青山纸业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 证并暂缓实施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711,864,40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5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2,099,999,994.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8,238,067.30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1,761,927.4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