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钽业(000962)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春芳) 作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吴春芳,汉族,1966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注册 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1991 年毕业于宁夏回族自治区 党校经济管理学专业。2018 年 4 月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历任宁夏中宁县经济委员会办事员、中宁县乡镇企业管理局科员;北 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前身为宁夏五联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项目经理、审计业务 部副主任,标准复核部副主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公司副总会计师 /财务负责人,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宁夏嘉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现任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