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仟源医药(30025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4月)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4.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 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性行动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