仟源医药(300254) - 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4月)
内部问责制度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须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以及规范运作。 第三条 内部问责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 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过失或不作为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 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 问责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被问责人")。 第五条 本问责制度坚持下列原则: 第二章 问责的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问责范围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无故不出席会议,不 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高级管理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不执行董事 1 (一)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二) 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三) 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四) 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五) 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条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