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聚隆(300644)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聚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关 于 南 京 聚 隆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5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首 次 授 予 事 项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苏同律证字2025第056号 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江岛智立方 C座 4层 邮编: 2 10019 电话: +86 25 - 86633108 传真: +86 25 - 83329335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但不限于与公司经办人员沟通、书面审查、复核等方式进行了查验,对有关事实 进行了查证和确认。 2.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苏同律证字2025第056号 致: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