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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再资环(600217) - 中再资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600217CRE(600217)2025-04-14 13:33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