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赢激光(688518) -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汇编 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等而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相关要求而 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 《应用指南》)以及2024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 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 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因此,公 司需对原采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