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赢激光(688518) -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合计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8.00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10,920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 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2024年度对 外担保情况进行审慎核查,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经核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向宏、文侨、裴斐 2025年4月14日 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是根据子公司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的,为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