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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股份(002800) -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普宇先 生于2024年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62024011号),因王普宇先生涉 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王普宇先 生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2025 年 3 月 28 日,王普宇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 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 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王普宇先生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