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丰华(300890)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关于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四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致: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市翔丰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贵公司已向本所律师保证和承诺,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副本均为真实、 完整、有效,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 件,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之目的,本所委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现场列 席了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