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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力达(688330) - 宏力达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首次授予日)
688330Holystar(688330)2025-04-15 08:50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首次授予日)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 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