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丽迪(300905)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关于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宝丽 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宝丽迪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5号)同意注册,苏州宝丽 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已于2020年11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价格为49.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7,760,000.00元,扣除与本 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