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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丽迪(300905)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五年四月 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接 受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迪"、"上市公司"或"公 司")委托,担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业绩承诺方关于厦门鹭 意彩色母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鹭意"、"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宝丽迪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陈劲松、李新勇、赵世斌、陈东 红持有的厦门鹭意彩色母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鹭意"、"标的公司") 1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3,220.00 万元。 2023 年 4 月 4 日,宝丽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