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丽迪(300905)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苏州 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迪"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宝丽迪 2024 年度内部 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宝丽迪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重要性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 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宝丽迪(宿迁)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欣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宝丽迪(土耳其)有限公司、厦门鹭意彩色母粒有限公司、耀科新材料(苏州) 有限公司。公司内部控制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治理及组织结构、人力资源政策、 企业文化、内部审计机构、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