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002456)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 式购买南昌市产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欧菲微电子(南昌)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微电子")的少数股权,同时公司拟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 1 -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 管要求》,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一、本次交易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的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 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尚需履行程 序已在《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