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杉锂业(603399) - 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实施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 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 二 0 二五年四月 1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实施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海勤非诉字[2025]第 002 号 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 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实施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海勤非诉字[2025]第 002号 致: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执 业的律师事务所。根据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本所 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接受委托担任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本所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出具法律意见书。 对本所出具的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