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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股份(000990)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000990CHENGZHI(000990)2025-04-16 11:00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关于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委托,指派李静律师和刘伟东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诚志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法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 司章程》、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的合法有效性予以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公告,本所律师确认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 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的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