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乳业(001318) - 东兴证券关于阳光乳业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阳 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乳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阳光乳业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9 号)核准,公司 2022 年 5 月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70 万股,发行价为 9.46 元/股, 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