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乳业(001318) - 东兴证券关于阳光乳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关于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阳光乳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乳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阳光乳业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 金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9 号)核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7,070 万股,发行价为 9.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