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利凯普(301566) - 印章管理制度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子公司印章管理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印章,包含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章、合同专用 章、授权代表人签字章、董事会印章、监事会印章、部门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 印章(含电子签章)。 第二章 印章管理 第四条 印章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存放于固定场所,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携带印 章外出。经批准携带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外 出的,需两人同行互相监督。 第五条 印章专管人员应坚持原则,严格按规定用印。盖印位置恰当,印迹端正、 清晰,印章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一致(代用章除外),不漏盖、不多盖。 第六条 有存根的证件、函件、介绍信应在落款和间缝处一并加盖印章。严禁在 空白介绍信、空白证件、空白奖状及空白纸张上用印。 第七条 印章管理职责 (一)行政专员负责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授权代表人 签字章、董事会印章、监事会印章的保管、管理与使用。 (二)财务专员负责公司财务章的保管、管理和使用。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印章管理,明确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审批权限,根据 《深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