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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尔泰(001217) - 独董述职报告(陈军-届满离任)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军—届满离任) 本人作为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恪尽 职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2024 年 6 月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军,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律师资格、证券从业 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并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1993 年至今,先后任 南京市工商银行条法员,江苏南京环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上海瑛明律师事务 所证券部专职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东北证券投行总部总 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