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盛生物(300871) -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24、31、41、42 楼 邮编:518034 24/F、31/F、41/F、42F, Tequbaoye Buliding, 6008 Shennan Avenue, Shenzhen, Guangdong Province 518034, China 电话/Tel: (+86)(755) 8351 5666 传真/Fax: (+86)(755) 8351 5333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五年四月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回盛生物"或"公司")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以下简称《管 理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