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泰(001217)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230Z1428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5]230Z1428 号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尔泰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华尔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容诚审字[2025]230Z1428 号 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文亮 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