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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环境(68815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688156Road Environment(688156)2025-04-17 11:03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1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 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法律以及《路德生物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遵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独立董事,并设董事长 1 名。董事 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 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