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利(002588)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要求,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文峰、李新中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董事会核查了独立董事李文峰、李新中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 文件。经核查,上述人员及相关亲属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的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产生任何业务或利益往来,与公司以 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 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