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点天下(30117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章程") 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一)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