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联行(002285)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4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 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具备履行审计委 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 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在委 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 1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强 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核、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