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志软件(68858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和《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行使职权,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 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通知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董事会定期会议和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1 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六条 董事会每年应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