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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光电(688665)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688665Cubic(688665)2025-04-17 12:5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五年四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 之法律意见书 致: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