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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300212)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300212E-HUALU(300212)2025-04-17 12:59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易华 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对易华录《2024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工作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职能部门(法务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具体 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进行评价。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的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