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有树(300209) - 董事会关于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的专项说明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有棵树公司")聘请的利 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合并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 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 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第一章信息披露:第二节定期报告 披露相关事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三)1 所述,有棵 树公司应收孙伯荣、陈进 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的承诺业绩补偿款合计 31,379.23 万元。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有棵树公司尚有 25,497.48 万元业绩补偿款 未收回。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相关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上述事项对公司2024年12月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