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诺华(603538) -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及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作为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以及对公司及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审阅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 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就此 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4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及 独立意见 通过仔细核对财务报表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 报字[2025]第 ZF10272 号《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我们认为: 独立董事:贝洪俊、魏杰 2025 年 4 月 17 日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往来资金均为经营性资金, 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与证监发《上 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