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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新材(301069) -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及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及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及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及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及第三个归属 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及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盛新材")委托,作为凯盛新材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 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