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速(60003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建华)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制度的 有关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拥有企业管理、财务金融等方面的丰 富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充分的保障。现将2024年度的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我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 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