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而达(300946)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雷根强)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雷根强) 2024年11-12月,本人作为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工作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在不受公司大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下,切实维 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 本人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 本人任职期间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雷根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