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福科技(30151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福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对《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 业务和事项主要包括:公司治理层面: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 任、企业文化;业务流程层面:资金活动、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存货管理、固 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 与沟通。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