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股份(30010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范围的界定 1 | | 第三章 | 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 3 | | 第四章 |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4 | | 第五章 | 附则 7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 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商业原则与关联人之间签订关联交易书面合同, 合同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范围的界定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与公司具有下列关系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本制度第五条关联自然人直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