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600010) - 包钢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付明月)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付明月) 作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人付明月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包钢股份章程》 《包钢股份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包钢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 作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履职尽责, 现将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 付明月:男,197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本科学历,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国民 主建国会会员,本人在法律等方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必需 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职业经历:2005年10月至 2015年5月,任鄂尔多斯金天平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 2015年6月至2019年9月,任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证券业务部副 主任;2019年10月至2020年10月任经世律师事务所资本业务部律 师;2020年11月至今,任山西黄河(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资本 与重组业务部副主任;2023年10月13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 会提名、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