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600010) - 包钢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兴华 所")于 2013 年 11 月 22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裕民 路 18 号 2206 房间,首席合伙人张恩军。截至 2024 年末,兴华 所拥有合伙人 95 名,注册会计师 45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5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和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