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佳光子(688313)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要求,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 任独立董事胡卫升、鲁平、王菲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胡卫升、鲁平、王菲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 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独立董事不存在《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 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